一、使用注意事項
1、于操作當中,除非有需要,請不要打開箱門,否則可能導致以下不良后果:⑴.高溫濕氣沖出箱外,十分危險。 ⑵.箱門外仍保持高溫,易造成燙傷。 ⑶.高溫空氣可能觸發火災報警,產生誤動作。
2、請注意機身確實安全接地,以免產生靜電感應。
3、避免在3分鐘內連續開閉設備。
4、如果箱內放置發熱試料時,試料電源控制請使用外加電源,不要直接使用本機電源。
5、電路斷路器,超溫保護器,提供測試品以及操作者的安全保護,故請定期檢查。
6、禁止試驗爆炸性、可燃性及高腐蝕性物質。
二、操作須知
試驗箱不能用于對下列物體或含有這些物體的試驗:⑴、: 1、硝化甘醇(乙二醇二硝酸酯)、(丙二醇三硝酸酯)、硝化纖維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。 2、三硝基苯、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 3、過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過氧化物、過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機過氧化物。
⑵、可燃物: 1、自燃物: 金屬:“鋰”、“鉀”、“鈉”、黃磷、硫化磷。 賽璐璐類:碳化鈣(電石)、磷化石灰、鎂粉、鋁粉、亞硫酸氫鈉。 2、氧化物性質類:(1)氯酸鈉、氯酸銨以及其它的氯酸鹽類。 (2)過氧酸鉀、過氧酸鈉、過氧酸錠以及其它的過氧酸鹽類。 (3)過氧化鉀、過氧化鈉、過氧酸鋇以及其它的無機過氧化物。 (4)硝酸鉀、硝酸鈉以及其它的硝酸鹽類。 (5)次氯酸鹽類。 (6)亞氯酸鈉及其它的亞氯酸鹽類。
⑶、易燃物:(1)汽油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-30℃的物質。 (2)普通乙烷、氧化化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-30℃以上而小于0℃的物質。 (3)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及其它燃點在0℃以上,小于30℃的物質。 (4)煤油、輕油、松節油、異戊醇、醋酸及其它燃點在30℃以上低于65℃的物質。
(4)、可燃性氣體: 氫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及其它在溫度為15℃時1大氣壓情況下可能會燃燒的氣體。
三、適用范圍
低溫/濕熱綜合試驗箱適用于工業產品的性能可靠性實驗用。試驗箱具有較大的溫濕控制范圍,性能指標均達到國家標準GB2423.1-93 GB2423.2-93 GB2423.3-93的要求,適用于GB2423.1~4《電工電子產品的基本環境試驗規范》,《試驗A:低溫試驗方法》;《試驗B:高溫試驗方法》,《試驗Ca恒定濕熱試驗方法》,的產品進行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
四、結構簡介
試驗箱突破國內現有產品的設計思路,具有漂亮的外觀,理想的拼裝方式,緊湊的箱體結構,安裝使用極為方便。
試驗箱外殼采用A3鋼板噴塑,外殼表面平整度高,美觀大方。內膽工作室采用不銹鋼薄板,表面平整、光亮,工作室后部備有鼓風風道,內安裝有加熱器、制冷蒸發器等部件,配有一對鼓風風機,使風道內冷熱空氣吹入工作室中,以保證工作室溫度要求。
試驗箱制冷系統安裝于箱體下部,制冷機采用泰康全封閉壓縮機,安裝方便,性能可靠,噪音低。
保溫材料采用超細玻璃棉,保溫效果好。
試驗箱設有兩道硅橡膠門封條,密封性能良好
五、性能特點
1、溫度調節范圍: -60℃~+100℃
2、濕度調節范圍: 30%R·H~98%R·H
3、溫度波動度: ±0.5℃
4、濕度波動度: ±3% R·H
5、溫度均勻度: ≤2℃
6、濕度偏差:±3% R·H(>75%R.H);±5% R·H(≤75%R.H)
7、升降溫速率:0.7~1℃/min
8、制冷方式:雙級制冷
9、電源:AC 380V 三相五線制
10、總功率:15 KW
11、工作室尺寸: 1000*1000*1000 mm
六、運轉前的檢查
1.供電電源及接線的確認(三相五線,380V加一零線、地線) ? 電源是否依照規格妥善連接。
2.水的確認 ? 自來水閥是否在開啟位?是否有水? ? 冷卻水泵是否開啟,進出水管是否有水流聲? ? 試驗箱后部下方排水開關是否復歸關閉?
4.水管的確認 ? 排水管是否接妥當?
5.加濕器的加濕水平確認(濕熱試驗時) ? 水位是否正常。(加濕器供水后3~5分鐘,檢查試驗箱內后部風道下方水槽水位) ? 加濕器用水是否清潔(加濕器的加濕水應定期排水,以保持清潔)環科儀器 《高低溫交變濕熱試
七、使用方法 接通電源后,合上斷路器,儀表有顯示,然后根據TEMI880溫濕度控制儀說明書進行溫度和濕度的設定。 本機為半自動設備,超溫已設定好,無須重新設定。如果超溫,會切斷總電源,必須斷開斷路器,再合上后重新啟動,另外保護冷機的過載、超壓都是如此,可根據儀表指示察看,哪一方面的故障。
八、注意事項
1、照明燈除必要時外,一律應關閉。
2、在做低溫前,應將工作室擦干,60℃時烘干1小時。
3、試驗箱應避免在3分鐘之內連續做開→ 關 →開的運轉動作。
4、在定值升溫時,當溫度超過 50 ℃以上的情況下,切忌開啟冷機,以防出現事故。(程序試驗時根據時間信號開啟冷機)
5、試驗負載的總體積:試驗箱內容積三分之二以下。
6、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何截面上,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小于該處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。